2011年7月13日 星期三

70萬勞工加班費被A 勞委會揪出來

70萬勞工加班費被A 勞委會揪出來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台灣勞工真命苦!勞委會調查顯示,逾七十萬勞工曾被雇主A加班費,還有近四十萬勞工被雇主濫用「責任制」為由,領不到加班費;勞委會表示即日起啟動「掃A專案」,公布違法廠商,勞團則呼籲勞委會痛定思痛,加強勞檢。

  勞委會昨公布「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首次針對五百七十萬名勞保受雇勞工進行大規模調查,回收近三千份有效問卷。調查顯示,有二成七勞工最近一年曾超時工作(每天工作超過勞基法規定十二小時);換言之,每四名勞工就有一人超時加班。

  調查也顯示有近一成三勞工加班沒領加班費或補休,等於七十萬勞工曾被雇主A加班費;近四十萬名勞工則被雇主以「責任制」為由,加班費憑空消失,比既有責任制勞工高出四倍,其中濫用比例最高行業為「資訊及通訊服務業」、「金融及保險業」。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勞委會首次進行大規模勞工工時調查,調查結果也如同外界想像「眾所皆知」,超過一百萬名勞工深受過勞之苦,但他認為這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極大「勞動黑數」沒有現形,盼這些數字可給勞委會當頭棒喝,確實落實勞檢。

  對於調查結果,勞委會經過一整天的密集研商討論,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表示,即日起啟動「掃A專案」,針對違法比例偏高的行業進行勞動專案檢查,預計查一萬家次,包括資訊傳播、金融保險及醫療保健等七大產業,違者處二至卅萬罰鍰,並公布業者名單。

  「勞委會不該扮演人力銀行的角色,而是思考解決之道」,工作經歷五年半的媒體工作者余先生批評,勞工超時工作、加班領不到加班費的問題,存在已久,勞委會「不該等到調查出爐才動起來」,如何讓勞工實際體會景氣好轉、薪資有感復甦,是勞委會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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