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1日 星期四

國定假日薪水加倍 勞工吃不到

【立報記者許純鳳台北報導】勞基法規定,勞工於國定假日上班應領取雙倍工資,不過,勞工團體調查發現很多時薪工作者從未領取國定假日的雙倍工資。青年勞動95聯盟諷刺地說:「國定假日的雙倍工資,勞工看得到卻吃不到」他們10日赴行政院抗議,要求勞委會將每年19天國定假日工資和平均3天的特休日折算至工資中,調高基本時薪至112元。

9成時薪工權益遭漠視
日前行政院院長吳敦義和勞工團體吃便當時,指示勞委會研議基本時薪的計算方式。

然而,9日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明,基本時薪已從98元調至103元,此案已函送行政院,不會再往上調。

青年勞動95聯盟執行委員胡孟瑀氣憤表示:「很多時薪工作者在國定假日上班,卻拿不到雙倍薪資。」根據95聯盟調查,2007年有超過68.31%的時薪工作者,從未拿過國定假日的雙倍薪資。2010年,95聯盟針對一年當中最重要的農曆春節除夕到初三調查,赫然發現當時犧牲年假假期上班的勞工中,有高達99%沒有領到雙倍薪資。

有薪假應落實
「時薪112,勞工不會肚子餓」青年勞動95聯盟向吳揆、勞委會喊話。胡孟瑀表示,依照勞委會的算法,每月最高工時為182.67小時,青年勞動95聯盟認為應扣掉每年19天的國定假日和平均3天的特休假,總共22天的最高工時為176小時(22X8=176小時),將其分攤至每年12個月中(176÷12=14.67小時),14.67小時即為時薪工作者長期受到漠視的法定權益,所以應該被扣除,也就是以168(182.67–14.67=168)小時成為時薪計算標準,基本工資調漲5.03%後,時薪應為112元(18780÷168=111.7)才合理。

除了調高時薪為112元之外,青年勞動95聯盟呼籲勞委會,對於部分工時勞工的病假、生理假等「有薪假」權益是否被落實,嚴格執行勞動檢查並向違法雇主開罰,確保勞工權益。

對於勞團的訴求,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黃維琛回應,如果每年19天國定假日工資和平均3天的特休日折算至工資中,時薪調到112元,對於勞工來說,不見得有利,倘若調高時薪,國定假日出勤者可能不易得到雙倍工資。至於勞動檢查的部分,黃維琛表示,勞委會已針對兼職人員、工讀生較多的行業作勞動檢查,例如勞委會考量2月份的假日較多,所以勞委會3月時針對量販店、零售業執行勞動檢查。

黃維琛表示,倘若勞工在假日出勤,卻沒有領到雙倍薪資,可向勞委會申訴。違法的雇主將會被處以至少2萬元罰款,並必須償還積欠勞工的薪資。

青年勞動95聯盟等勞工團體10日赴行政院前抗議,要求勞委會將國定假日工資和平均3天的特休日折算至工資中,以調高基本時薪至112元,還給打工族被積欠的薪資。圖為學生在中和區加油站打工。

勞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