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9日 星期四

新版職安衛生法 志工、實習生也受益

【台灣醒報╱記者鍾禎祥╱台北報導】 有20年沒大幅修正的「勞工安全衛生法」將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擴大至全國所有勞動人口,包括志工和實習學員等無酬勞工,總計將有1067萬人受益。且新法納入過去未算在職災內的過勞死、精神壓力過大、職場暴力等項目,若經確認真有上述狀況發生,雇主最高可處3千萬的罰款。

對於新版職安衛法,藍綠兩黨立委多表認同。國民黨立委蔣乃辛表示,將志工、實習生等納入勞工範圍,是一種先進作法,其他法案內容也多是立法院修法目標。民進黨立委黃淑英也表示肯定,但她坦言,這一會期有預算要審,想趕在12月中旬會期結束前通過,難度很高。

「大方向是正確的。」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對行政院今天通過的「職業安全衛生法」草案予以肯定。他說,舊版法案對勞工的定義不清,導致許多人受到職災卻無法求償,如今把所有有工作的人都一併納入適用範圍,他說:「這是勞工團體多年的訴求,很高興看到勞委會願意採納。」

台塑六輕、友達中科廠等國內企業公安事件頻傳,據勞委會資料統計,台灣平均每年有6萬勞工會發生職業災害。

「每一件職災,都可能造成一個破碎的家庭。」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處長傅還然表示,台灣勞動人口結構改變,現在有7成人口從事服務業,20年前針對勞動產業所訂定的「勞工安全衛生法」早已不合時宜。

「現在勞工面對的主要問題是過勞、精神壓力大、肌肉骨骼疾病。」傅還然指出,舊版的安衛法並未將這些「現代病」列為職災,若有員工發生過勞死案例,需通報檢調單位調查,且舉證責任在員工身上,相當不利勞方。

但若未來「職業安全衛生法」通過,一旦查證員工確實因過勞、精神壓力大導致發生職業傷害等狀況,雇主可被處以30萬到3千萬元的罰金,另外還會公布企業黑名單讓社會大眾知道,以達到警惕效果。

回到勞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