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8日 星期一

勞保局:家屬舉證 盡量採信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台灣投保、大陸職災案件頻傳;勞保局表示,類似個案受限地域,的確較難訪查,勞檢也進不去,因此家屬提供的佐證資料會盡量採信;勞團批此舉「太消極」。

勞團表示,雇主對於這類個案,最常以「責任制」搪塞,政府應強制要求雇主保留相關工作紀錄,並且定期回報,事發後更要主動協助家屬蒐證,而非消極聽信雇主片面說詞。

工傷協會祕書長黃小陵表示,勞工外派大陸工作,原本就不易保留出勤紀錄,若單依靠雇主提供資料,最常聽到的說詞是「責任制」,「此時在台灣的家屬能有什麼辦法?」如果發生地在台灣,或許還可透過家人了解其平常上下班作息、訪談同事等,甚至從其個人電腦找出email等通訊紀錄,但派駐大陸,要家屬提供資料,無疑是要家屬「無中生有」。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指出,大陸應酬文化較台灣普遍,她所知很多案例都是在應酬後猝死,但即使在台灣過勞死,工時或出勤紀錄等,本來就不易認定,大陸更難。尤其台灣對於雇主保留相關資料規定較嚴,但大陸職場環境及規定不同,勞雇對於證據保留認知也有差異,這類案件大都「私下和解」,官方如何讓這些案例浮現,一定要有積極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