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6日 星期六

勞工全面週休二日 明年上路

每週工時為40小時
〔自由時報 記者陳伃軒、王文萱、黃邦平、甘芝萁/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年一月一日起,每週工時縮減為四十小時,形同勞工全面週休二日,全國約六百廿四萬勞工都受惠。

勞工工時為原本雙週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新法改為單週四十小時,且雇主不得因此減少勞工工資。以每天工作八小時計算,等於每週只要上五天班,縮短工時案因此也被解讀為週休二日。勞動部調查,全國適用勞基法的勞工近半數已因業主大方,提前享有週休二日,這次修法可惠及其他約三百四十萬勞工。

340萬勞工修法受惠
此外,雇主應置備出勤紀錄,勞工出勤情形要記載至分鐘為止,並要保存五年,否則處九萬元至四十五萬元罰鍰;勞工申請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強調,國際勞工組織早在一九三五年便建立每週工作四十小時的原則,歐、美、日、韓也行之有年,法案三讀通過只是還給勞工應有的權益。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已婚女性有七成為照顧子女而離職。這次勞基法增訂,雇主應允許勞工在不變更每天八小時工時的情況下,一小時內可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以便兼顧家庭與工作。

1小時內彈性上下班
台灣勞工陣線認為,公教人員早在二○○一年即已週休二日,勞工已經足足晚了十五年;但要慎防資方提高加班時數上限、擴大變形工時等的「改惡」倒退修法。

勞陣秘書長孫友聯指出,一九八四年剛實施勞基法時,正常工時為每週四十八小時,二○○○年修為兩週八十四小時,近十五年來勞工年總工時降低約七%,實質薪資成長卻近乎停滯。同時期韓國總工時下降超過十二%,薪資成長廿%以上,從韓國經驗來看,降低工時可提升產業體質、淘汰血汗企業,進而促進薪資提升。

孫友聯強調,接下來應以減少加班、落實特休、消除責任制、禁止十二小時輪班制等多管齊下,降低台灣勞工的年總工時。

這次勞基法修正草案中還有其他配套條文,但立法院只選擇縮減工時先通過,其他如調高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加班可比照加班費計算補休等,都可能暗藏玄機,勞陣將全力防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