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7日 星期二

颱風停班時 僱主不得強迫勞工出勤

又有颱風要來,勞動部今表示,僱主颱風要讓勞工出勤,必須充分考量生命安全問題,若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已公告停止上班,勞工就可以不出勤,僱主也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能強迫勞工補上班、扣發全勤獎金或解僱等其他不利處分,違者可處2到30萬元。

對於在颱風天應僱主要求出勤的勞工,僱主最好能加發工資,詳情可參考勞動部訂定的「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唐鎮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