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4日 星期五

政策上路!勞工裁決律師費 擴大補助

2016-10-14 13:53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為了擴大保障勞工組織及加入工會權利,勞動部宣布擴大對勞工或工會幹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的律師補助範圍,從目前僅對解僱爭議案件補助,擴大到凡勞工或工會幹部若涉及降調職、減薪及考績不公等裁決案,都可申請律師費補助,每案最高6萬元;若兩人以上裁決案,最高補助可到20萬元。這項擴大補助政策已上路。

勞動部2011年起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若雇主因勞工或工會幹部組織工會、參與罷工或要求團體協約等行動,採取拒絕僱用、解僱、降調職、減薪等不利待遇時,可申請裁決。基於勞雇在裁決期間可能出現資源不對,勞動部前年起對勞方提供律師費補助,但僅限解僱事項,也就是必須勞方遭到雇主解僱案進入裁決才補助。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勞工或工會幹部因參加工會活動、進行團體協約或罷工等行為,雇主可能透過各種管理手段如解僱、減薪、考績評比、懲戒等方式,對勞工或工會幹部進行不利對待,藉以影響工會活動。

王厚偉說,自2011年裁決機制上路至今,裁決案共約300件,其中勞工或工會幹部因被減薪、降調職或考績不公等案件占裁決案大宗,高達146案,占近半(49%)。由於類似案件如降調職不易判斷,勞工舉證難度高,勞工在裁決過程相對於雇主資源較弱勢,格外需要律師等專業人士協助,因此決定將裁決律師費用扶助對象擴大,如此勞工或工會幹部可透過律師加強蒐集證據、準備書狀、出席裁決調查及詢問等技巧,有助勞方透過裁決機制得到救濟。

王厚偉表示,勞工或工會幹部可在提出裁決申請30日內向勞動部提出律師扶助費用申請,經審核符合資格,若屬個人裁決案,每案最高可補助四萬元,案情複雜者最高可補助六萬元;若是多位工會幹部集體裁決案(兩人以上),每案最多可補助10萬元,案情複雜者最多可到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