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1日 星期三

引進「實習白領」專法今審查 勞團:青年就業惡夢

汪彥成 / 公視 台北報導

白領外勞「實習生」要來了?國家發展委員會4月提出專法草案,將放寬企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的相關規定,並引入符合特定專業的外籍學生或畢業生從事「長期實習」,將不受目前白領外勞薪資門檻的限制。民間團體認為,目前數十萬國人出國求職、國內「流浪博士」滿街跑,此法案進一步鬆綁外勞進用政策,將使台灣青年就業更加惡化。

由國發會提出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雇用法」(下稱「攬才專法」)共23條,主要精神乃提供居留、求職、移民、租稅、健保等優惠措施作為誘因,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來台工作。該法鬆綁目前規範於「就業服務法」、「入出國移民法」、「所得稅法」中的部分限制,在簽證、專業人才及眷屬的居留、學生實習與優惠措施等四方面予以放寬。

不過,台灣勞工陣線研究員張烽益則認為,「四大鬆綁」將成為青年就業的「四大惡夢」,因為若政府持續缺乏對外籍勞動力的整體政策思維與控管機制,原本穩定維持在3萬人左右的白領外勞人數將可能進一步擴增,衝擊國內就業。張烽益批評,目前台灣青年就業環境差,導致大量出走至國外工作,本土的高階人才、流浪教師無處去,而政府不思好好利用本國專業勞動力,卻要為企業雇主開大門聘外勞,可說是本末倒置。

今(31)日下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即將審查該案,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勞工陣線也呼籲朝野立委逐條嚴審,並要求政府盡快建立白領外勞的總量管理機制。

實習當白領?勞團批圖利雇主

事實上,在去年(2016)1月蔡政府上任前,勞動部就一度公告將修訂「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相關資格限制和審查標準,改採「評點制」方式,大幅降低雇主之資本及營業額、白領外勞與僑外生的薪資及年資門檻。該案受到勞團的強烈批評,而民進黨部分立委與時代力量也表達反對,最後未實際上路。

國發會本次的「攬才專法」草案並未直接放寬47971元的薪資門檻,不過,勞團更憂慮新增的「求職」與「實習」條款將實際架空白領外勞的就業審查,嚴重排擠本國人的就業機會。攬才專法第19條規定,白領外勞若須尋職,可在未經聘僱前就主動申請來台停留,最長可達一年;第20條則准許外國學生或畢業生以「長期停留實習活動」名義來台,期限視專業類別可達一年或兩年。

由於實習活動並不受勞基法或就服法規定,上述「白領實習生」的人數、薪資門檻、審查標準、雇主資格與管理辦法,均經由攬才專法授權主管機關另以行政命令處理。而根據勞動力發展署依「就業服務法」所製作的「審查作業手冊」,這些可由「白領實習生」擔任的專業及技術性工作共包含15大類、共計50餘項,橫跨營造、運輸、觀光、證券期貨、金融保險、專利、律師、技師、出版及各種醫療服務等職位的經營管理、研發指導或人才培訓工作,均不受最低月薪47971元的限制。

經民連秘書長陳冠宇批評,這種立法的精神其實與去年的開放白領外勞相同,都是試圖降低企業聘雇外國人的成本。張烽益則指出,國外進行相關措施,多是限制在該國缺工的範圍,例如澳洲開放的打工渡假,就只允許國外青年到特定產業或區域工作,然而,台灣卻背道而馳,開放高階專業工作,且還架空原有的薪資限制,勢必會排擠國內青年就業,反成圖利財團。

優惠多管齊下 勞團籲總量管制

除了開放白領外勞「求職」、「實習」之外,張烽益還指出,攬才專法以租稅減半、配偶及子女享全民健保的手段來吸引外國人,更是犧牲稅賦公平、慷人民之慨,來為企業製造誘因。對此,勞陣工作貧窮研究室主任洪敬舒也表示,對高薪人才採行租稅減免,其實多是企業雇主受惠;此舉將擴大本外勞的租稅差異,有害國內的勞動處境。

陳冠宇則重申,就業服務法中已規定,每年引進白領外勞的總人數,應依「外籍勞工聘僱警戒指標」,由勞動部邀集代表協商訂定。然而,陳冠宇說,該指標從未真正制定,也因此從未實質檢討過白領外勞的總量控管,且攬才專法亦將繼續放任行政機關自訂標準。他呼籲,政府應立即依就業服務法建立合理的總量管理機制,而非僅為企業雇主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