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6 日
同 工 總 字 第2025053號
一、依據工會法第28條第2項、本會章程第27條規定辦理。
二、因新工會法100年5月1日施行,其規定經常會費不得低於該會員當月工資之百分之零點五。配合115年度最低工資調整為29,500元,本會第22屆第5次理監事會決議通過會費調整,會員當月工資由其自行向本會申報;無申報者,採最低工資計算,每月經常會費為29,500元×0.5%=148元。
三、為符合法律規定,115年1月1日起,會員無申報當月工資者,本會將委請公司於代扣本會每月經常會費由143元調整為148元。有申報者,例外處理。
特此週知。
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 敬啟
TEL: (02)2592-5252轉3224
(02)2594-1586
FAX: (02)2595-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