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同工總字第 2014022 號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企業工會理事、監事補選要點
一、本要點係依據本會章程、工會幹部選舉罷免辦法發布之。
二、理事、監事均由代表補選之,而繳費會員有被選舉權。
三、理事、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登記制,候選人登記應於規定之期限前,向本會辦理登記。候選人編號另通知辦理抽籤。
四、理事、監事之補選名額如附表,由所屬選區之代表補選,以補足原任之任期為限。
五、常務理事補選1人、於理事會議時,由理事補選,以補足原任之任期為限。
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
敬啟
TEL: (02)2592-5252轉3224
(02)2594-1586
FAX: (02)2595-5630
登記期限:請於103年4月7日前辦理登記
(傳真登記者,請務必再電話與工會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