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蕭韻純/台北報導】
仁寶於2009年參與華映私募案,仁寶原欲依約以「原價」加利息、共77.9億元賣回給大同,但大同遲未屢約,仁寶去年申請仲裁,昨天結果出爐,大同需支付約22.7億元(含利息)買回仁寶持有的華映股分。
仁寶發言人呂清雄表示,仁寶依照保守會計原則,第一季認列損失47.3億元,待日後尋求法律訴訟途徑,追回應有權益,仲裁結果不影響公司營運。
仁寶今年才剛歡慶擺脫威寶連年虧損陰霾,迎接首季稅後純益創11季度以來新高,未料受大同遲未屢約影響,第一季財報由盈轉虧,每股稅後虧0.52元,昨天盤中股價重挫,收盤下跌1.25元,以22.1元收市,今天起將實施庫藏股護盤,預計最多砸460億元買回10萬張自家股票。
大同行政管理處處長王隆潔則回應表示,未收到仲裁理由書,不便表達意見,但「既然已走到這步(尋求仲裁),已經不會去思考以前那段(合約中訂好以原價買回)」,同時尊重仲裁結果。
華映今年首季每股淨值為2.6元,換算下來,大同將以每股1.92元買回股票。王隆潔表示,大同是用「貼近市價」的價格,現金買回仁寶所持有的11億餘股華映股票。
仁寶、大同、華映於民國98年共同簽訂私募股票認購契約,由仁寶以每股2.5元,總金額70億元購買華映發行的私募股份,以求三方互惠。仁寶在3年閉鎖期屆滿後,決議將華映持股賣回給大同,並依據合約中協議,主張以原價賣回給大同。
但大同、仁寶雙方未能達成共識,仁寶去年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大同支付認購總價70億元加上利息,共77.9億元買回仁寶所持有的華映股分。
【2014/05/14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