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 星期三

職災保險法草案重點一次看! 老闆沒幫勞工加保最高罰300萬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是總統蔡英文重要的勞動政見,勞動部明(6)日將正式預告,擬將4人以下企業列為強制納保對象,投保薪資上限為7萬2800元、下限則訂為基本工資,預估可新增30多萬名勞工列在受惠範圍之內,不過若雇主未依法申報,勞工一旦發生職災,並請領保險給付,最高可處以300萬元罰鍰。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共有6章106條,明天勞動部將正式預告,各界在8月4日前皆可提出意見。這次以「擴大納保對象」為目標,只要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全部納入保障範圍,而臨時或短暫受僱於自然人雇主的勞工,納為特別加保對象,未來可到便利商店等繳費即可投保。

根據勞動部統計,現行參加勞保投保單位數為56萬餘家,勞工人數1038萬人;單獨立法後預估將增加納入4人以下投保單位14萬餘家、約30萬人。為保障職適當職災勞工及其家屬生活,並合理分攤雇主勞基法職災補償風險,投保薪資下限擬採基本工資,包括部分工時也須以基本工資投保,而上限則訂為勞退提繳級距第8組第44級為7萬2800元,可涵蓋超過9成勞工薪資水準。

至於保險費率部分,2018年精算報告建議,規劃施行時按照最新一次勞保職災保險行業別費率表,平均費率為0.21%,來收取保費,不足的部分由累存的保險基金攤提,等到下一次精算報告出爐後,再決定是否調整;若以平均投保薪資計算,雇主負擔每人每月的職災保費將從66元調整至75元。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鄧明斌表示,雇主須在勞工到職第一天申報加保,若未依法加保,將處以2萬至1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處罰;若勞工在未加保期間發生職災,並請領保險給付,罰鍰將提高至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