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3日 星期一

防疫照顧假》勞動部:雇主不能說「不」

2020-02-03 13:40 自由時報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高中以下學校延後到2月25日開學,因應家長照顧12歲以下學童的需求,勞工將可請「防疫照顧假」,雇主對此不能說「不」,工資部分則可以請假期間不計薪。勞動部官員今天上午再次強調,雇主不能對請「防疫照顧假」的勞工有不利對待或要求改用別的假別請假,否則將可處2萬到100萬元罰鍰。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防疫照顧假」是因應學校防疫延後開學而生,讓家中有12歲以下學童的家長可以因應,雇主對於勞工要求請「防疫照顧照」不能說「不」,一定要准假,倘若勞工完成請假程序告知請「防疫照顧照」後未出勤,後續雇主卻要求其補請事假、特休或紀錄他為曠職、扣他的全勤、打差考績等不利對待,將可處2萬到100萬元罰鍰。

黃維琛指出,防疫期間希望勞資雙方可以相互體諒,如果部分雇主、人資不清楚這個部分,可以向地方勞政主管機關多了解;另外,防疫這件事情,不是歸責於雇主,在勞工請「防疫照顧假」期間的工資計算,則是依照公司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