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8日 星期四

打壓工會 裁決大同敗訴

【蘋果日報 陳嘉恩、王郁倫╱台北報導】
老牌家電大廠大同公司竟非法打壓工會,不依法協助工會從員工薪資代扣每月九十元會費,工會向勞委會申請裁決,遭認定妨礙工會活動,需限期改善,勞委會昨宣布這起裁決新制上路後首件裁決案,工會表達肯定;資方則稱尊重裁決,會持續代扣。
圖為工會理事長

拒代扣工會費 
 今年五月上路的《工會法》和《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條文,新增「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即資方打壓工會或解僱工會幹部等,勞方可申請裁決,由專家組成委員會調查,認定違法可要求改善並開罰。勞委會昨公布國內首件裁決案,但不公布企業名稱,媒體追查發現是大同。大同關係企業共有三萬多名員工,其中四千多人為大同工會會員。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長劉傳名說,依法僱主應幫工會從薪資代扣會費,但資方主張五月上路的新《工會法》要會員同意才能代扣,因而四月告知工會若未取得會員書面同意,五月起停扣。但裁決認定僱主此舉是妨礙工會活動,要求持續代扣。

大同工會理事長林進勇說,工會成立五十二年來,有四十多年都由僱主代扣會費,無法接受公司曲解新法而停扣,對裁決結果表示肯定。大同公司則回應:「尊重主管機關裁決。」

「比訴訟快速」  
此案依新法可罰僱主三萬到十五萬元,但官員說,事發在新法上路前,還需討論是否適用開罰;另僱主若拒改善,可罰六萬到三十萬元。現另有三件裁決案審理中,包括解僱、調離工會幹部、阻撓開會員大會等,勞委會亦不公布企業名稱。

曾遭大同非法解僱的工會幹部、已退休的白正憲說,當年打八年多官司才勝訴復職,「新裁決機制比法院訴訟快速專業,較能嚇阻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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