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3日 星期二

洋華引進陸勞案 移民署遭糾正

〔自由時報 記者陳慧萍、吳岳修/台北報導〕洋華光電非法引進中國勞工來台工作,去年引發軒然大波,監察院完成調查,上週通過糾正移民署。監委吳豐山指出,移民署在媒體揭露此事後,雖然二度到洋華實地訪查,卻未能蒐證、釐清事實,司法介入調查後,移民署也沒有根據相關事證對洋華開罰,明顯處置延宕。

移民署回應表示,尊重監察院糾正意見,另強調為杜絕再有中國企業假商務研習、真工作情事發生,移民署將依新修正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規定台灣邀請單位每年邀請中國人士來台從事商務研習(含受訓)人數,不得逾總邀請人數的四分之一,最多也不能超過四百人,停留期間以一個月為限。

糾正案文指出,洋華自九十八年十月至去年九月十五日止,以「商務研習」名義,向移民署申請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前後共提出八個研習案,每案停留日期為十九日至二個月不等;不過其中有五案部分期間相互銜接,實際入境人次達一百一十二人。

案文指出,去年十月七日媒體報導洋華涉嫌「假研習、真工作」,移民署當日就會同經濟部投審會實地訪視,初步認定沒有違反相關法規具體事證;內政部則在廿二日召集相關部會組成專案小組複查,移民署也派員隨行,但仍未能蒐證釐清事實。

糾正案文指出,檢方介入調查發現,這些以研習之名引進的陸勞,均配發與一般員工相同的「電子感應卡」上下班刷卡之用,每日工作時間還區分為早班及晚班,另有考核績效的「個人產量表」、「產品流程卡」及相關事證,足以證實該公司確有「假研習之名,行真工作之實」。

吳豐山認為,「不引進中國大陸勞工」為政府一再宣示的政策,移民署二度訪查未能發現洋華違法事證,事後未依法予裁罰,處置延宕,顯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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