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5日 星期四

炒工會幹部 上海商銀罰70萬

【蘋果日報 施春美、陳嘉恩╱台北報導】上海商銀違法把工會幹部調職後解僱,昨遭北市勞工局以歧視工會幹部為由重罰七十萬元;勞委會也擬針對上海商銀的不當勞動行為(打壓工會)開罰三萬元,並要求資方須在周五前讓工會幹部復職,創《工會法》去年五月修法後首例。

先調職後解僱
北市勞工局說,上海商銀工會常務理事陳軍智前年一月成立工會,但資方卻在他五月癌症住院時通知六月將他調職,因此前年底先依不當調動涉歧視工會幹部而開罰三十萬元。但資方竟未讓勞工復職,反而去年八月將他解僱,因此昨宣布再開罰七十萬元。勞委會昨說,上周五已完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認定上海商銀調職和解僱無效,要求資方周五前須讓陳軍智復職,並支付解僱期間薪資。

未復職再加罰
勞委會並將開罰三萬到十五萬元,若資方未讓員工復職還可再罰六萬到三十萬元。不過資方仍可對此案提行政訴訟。陳軍智說,他有獲平反的感覺,「希望資方早日還我工作權。」上海商銀副總林志宏回應,本案是單純員工調動,與工會身分無關;內部將再研究後續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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