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0日 星期一

2012年五一勞動節 終結前線訊電會員超長工時

大同綜合訊電公司2000年成立,其前身為大同公司業務處。原本是以服務為主,後改以銷售為主,逐漸的訊電的工作時間以超長聞名,一天十幾個小時是常態,除了每月延長工時已經超過法律規定,公司連加班費都沒有給付同仁。
訊電工時為:每週工作6日,每日正常工時7小時。但其中主要癥結,係過去訊電公司並沒有明訂上下班中間的休息時間,譬如工作出勤班別為9小時,中間休息2小時;班別為10小時,中間休息3小時;班別為11小時,中間休息4小時;班別為12小時,中間休息5小時。因此當長工時中間是否有確實休息,需要同仁舉證。而資方以營業性質屬銷售通路,有別於一般行業,休息時間實無法明確規範,採彈性工時由同仁及單位主管視來客彈性調整為由,堅持不明訂休息時間。此時,當休息時間無法休息,同仁又擔憂有工作上之不利而不敢舉證,難道就任由資方公然違法嗎?
因此,首先要突破的是,讓資方明訂休息時間。也就是過去一年多來,第一階段,本會積極洽詢勞委會釋示訊電的工時狀況是否合法,並由勞委會去函台北市勞動檢查處請其依法詳察,以要求資方必須明訂休息時間。經過一番折騰,資方受於主管機關壓力,公告10061日起,每週工作6日,每日正常工時7小時,外加每日依班別有2個固定時段各1小時之休息時間。但此一制度,資方並未落實,訊電仍有超長工時未給付加班費之情形。
資方之違法,本會經要求資方改善遭拒絕後,第二階段,本會行文全國各檢查機構,包含勞委會北、中、南區勞動檢查所,及五個直轄市檢查機構,申請對訊電實施檢查。20121月開始,訊電全國各地的3C展售中心、服務站陸續約30站全部被檢查出有延長工時未給付加班費等的違法情事,十餘個縣市主管機關也紛紛對訊電公司祭出行政罰鍰2萬元至30萬元。訊電公司再迫於壓力下,終於在424發出通告,自10151日起,要求「單位主管、地區輔導確實依同仁出勤值班表,執行同仁出勤作業,提醒同仁準時上下班,並做成紀錄,避免違法」。
一年多努力爭取來的會員權益,可以在五一勞動節施行,對本會來說真是別具義意,更讓本會更加充滿信心,在會員支持下,無論如何都要堅定地繼續自主運作的道路,而這個階段的成果,也是本會可以獻給訊電會員最好的2012年勞動節紀念。當然,資方是否落實法定工時,本會仍會密切注意,希望會員隨時提出檢舉。
近一年多來,外力蓄意地四處扶植各廠區及投資公司成立工會,企圖弱化本會的會員基礎,消弭大同集團內總是站在勞工立場發聲的「異議份子」。希望所有會員及大同同仁對此能有所警覺,繼續支持勞工自主的工會,唯有勞工自主運作的工會,才會在您需要協助的時候伸出援手,不向資方倒戈。
在訊電工時過長這件事情的處理過程中,有一段故事要跟各位分享,話說在主管機關對訊電公司進行勞動檢查之前,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曾去函訊電公司,要求訊電公司針對本會提出的「訊電公司未依勞動基準法給予勞工延長工時工資、休息時間及例假」一事限期給予回覆,然後訊電公司就這樣回覆():「洽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產業工會,回覆並無會員反應工時不當情事」。本會不善罷甘休,逕自函文各勞動檢查機構依法申請檢查,而檢查結果才讓訊電工時違法情事得以確鑿。
相信各位會員及同仁已經可以感受到一個自主運作的工會的重要性,自主的工會不是資方用來瞞天過海的工具,自主工會會勇敢代表所有會員衝撞不公平的制度,捍衛會員的權益與尊嚴。
讓我們一起努力,支持自主運作的本會!
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
敬啟
2012430

補充:
1.本會處理訊電工時艱辛過程,請詳見本會網站→「工會訊息」→「處理訊電工時經過第1篇」至「處理訊電工時經過第4篇」。
2.本會網站請上Googleg首頁搜尋「大同工會」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