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大同獨董呂東英請辭 媒體系列報導

大同獨董 呂東英請辭

〔自由時報記者王珮華/台北報導〕日前獨排眾議提出罷免董事長案,卻功敗垂成的大同公司(2371)獨立董事呂東英,昨向大同公司提出辭呈,表示辭獨董意願。他表示,大同公司董事長林蔚山與總經理林郭文艷,兼任集團子公司負責人太多,加上用人同質性太高,缺乏不同意見,董事會缺乏究責性,無法對經營成敗負責,由於「改善無期」,遂萌辭意。
對於呂東英的說法,大同表示予以尊重,不過大同也指出,公司既有經營方針及策略與呂東英的期勉及指教並不完全吻合。
呂東英細數辭任大同獨董原因有3,他指出,大同事業體加子公司轉投資公司共計40-50家,絕大部分都是由林蔚山與林郭文艷擔任負責人,多年來經營效率不彰,根據其觀察是兼任太多,用人的同質性太高,以及對於經營不善者,董事會無法究責。呂東英指出,他曾對此問題多次面請改善未果,並提議董事會下設提名委員會,遇缺遴選,注入新血改善營運,但也未獲法人代表董事贊成。
呂東英強調,不是因為日前罷免案沒通過而想辭職,擔任大同獨董期間,外界對其有所誤解。他表示,大同公司與大同大學產權爭議一事,投保中心寄發存證信函給大同審計委員會是在今年元月,當時公司與大學間的產權爭議早在去年中就已喪失追訴時效,並不是因為審計委員會拖延才導致時效喪失;其二,他在股東會提出「產權爭議既往不咎」的提案,是希望解決實際問題,希望股東向前看,不是刻意維護大同管理階層。

呂東英辭大同獨立董事

【蘋果日報李宜儒台北報導】大同(2371)獨立董事呂東英昨向公司辭任,呂東英說,由於董事長林蔚山與總經理林郭文艷兼任太多、缺乏專注,且用人同質性太高,經理人無法貫徹責任制,使董事會喪失究責,導致改善無期,遂萌離意,決定辭任。
董、總座兼任太多
呂東英表示,因為看到大同在股東祝福下成為台灣第1個百年企業,因此去年決定受邀擔任大同獨立董事,但就他1年多擔任大同獨立董事以來,觀察大同狀況,光是大同事業體加上子公司、轉投資公司等,林林總總多達40~50家,絕大部分都由董事長林蔚山或是總經理林郭文艷兼任負責人。
呂東英說,即使負責人都由林蔚山或林郭文艷兼任,只要貫徹授權高階經理人其實也可,只可惜實際上並非如此。
呂東英上周才獨排眾議,提罷免董事長案,出席8位董事,僅呂東英贊成,其他董事若非抱持保留意見,不然就以公司穩定及依法不需解任為由,紛紛反對最後功敗垂成。
呂東英表示,他的提案是在總經理室成立遴選委員會,或是在董事會下設立提名委員會,針對子公司及轉投資公司,建立高階經理人的遴選制度,不管是由總經理室向董事會報告遴選過程,或是直接由董事會審查皆可。惟該提案未獲董事會通過,最後決定辭任。
大同主管表示,公司既有經營方針及策略,與呂獨董的期勉及指教並不完全吻合,對獨董說法予以尊重。


呂東英 辭大同獨立董事
【經濟日報記者蔡佳妤、張義宮/台北報導】
大同公司前獨立董事呂東英,昨(5 )日宣布辭去獨董職位,並在辭任書中聲明,由於大 同公司兼任太多、缺乏專注,且有用人同質性太高、董事會缺乏究責性等問題,他多次提出改善未果,與經營者理念不合,因此求去。
大同公司昨日表示,公司既有經營方針及策略,與呂東英的期勉及指教並不完全吻合,對呂東英的說法予以尊重。
大同董事長林蔚山因涉通達案,一審遭判有罪,大同公司3名獨立董事所組成的審計委員會,日前接獲股東來函,請求罷免林蔚山的董座職務。
最後除了呂東英1人贊成免除林蔚山職位外,其餘2名獨董劉宗德、蘇鵬飛則持保留意見,使林蔚山仍保住董座位置。
外界猜測呂東英請辭與該罷免案有關,呂東英昨強調,請辭原因是因為與經營者理念不合,雖有意改善公司經營不彰情形,卻遭到其他董事反對,與林蔚山罷免案完全無關。
呂東英認為,雖林蔚山涉及通達案尚未三審定讞,但林蔚山仍有責任對董事會說明案情,以及日後對公司經營的處理態度。
呂東英表示,就任大同獨董一年多來,觀察大同事業體加子公司、轉投資公司共四、五十家,大部分由董事長林蔚山、及其妻總經理林郭文艷2人兼任負責人,兼任太多、缺乏專注,導致經營效率不彰。
呂東英說,此外大同並有用人同質性太高,且董事會喪失究責性等問題。如公司經營不善時,沒有看到董事會出面道歉,或交代該如何負責改善;此外董事會已11年未發放股利,經營不彰。
呂東英認為,大同公司經營狀況的改善「遙遙無期」,他雖盡力而為,理念卻不被採納,因此請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