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5日 星期一

隔周休 勞工沒清明連假



隔周休 勞工沒清明連假
兒童節和公僕不同天放 「一國多制」


【蘋果日報 陳嘉恩、施春美╱台北報導】今年四月四日兒童節和清明節落在同一天又逢周四,內政部今年首次把兒童節放假日挪到四月五日周五形成四天連假,卻和勞委會規定兒童節要在清明節前一天放假不同,造成公務員和勞工清明連假一國多制,勞工家長更抱怨四月五日要上班、小孩不用上學,要額外付安親費,「根本是懲罰勞工」。

下周四是四月四日兒童節,因節氣關係今年清明節也在四月四日,根據內政部去年新修訂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兒童節與清明節撞期又逢周四時,兒童節延到周五放假,形成四天連假,今年首度實施,但此規定並非適用所有勞工。

「須付額外安親費」
《勞基法施行細則》規定,兒童節要在清明節前一天放假,目前仍有兩百四十七萬名勞工並未比照公務員周休二日,包括常見的「隔周休二日」等,勞委會官員說,這些勞工若假期未經勞資協調挪移,則兒童節在四月三日放假、清明節在四月四日放假。

目前仍為隔周休二日的勞工陳小姐表示,勞工要上班、就讀小學的兒子卻放假,「家長必須支付額外的安親費用,根本是在懲罰勞工!這筆費用應由政府埋單。」

打工族應領雙倍薪
另一名適用隔周休二日的製造業勞工黃先生說,妻子上班和小孩上學都周休二日,今年清明節家中只有他沒有連假,「不能陪小孩出去玩,造成家庭糾紛,有很大困擾。」

至於三百八十九萬名已實施周休二日的勞工,通常假期已挪移到與公務機關一致,可連放周四到周日共四天。另外,領時薪的打工族,若在三日和四日上班,僱主應給雙倍薪資,以基本時薪一百零九元計算,時薪須有兩百一十八元。

勞委會指,各企業營運方式不同,假期如何排定最好事先協商;若勞工國定假日被僱主「吃掉」,可向各縣市勞工局處檢舉,違法僱主將被罰兩萬到三十萬元。

應該儘速統一假期
北市勞動局科長葉建能昨說,還未接獲勞工相關申訴,不過此放假方式確實會造成隔周休二日勞工困擾。勞委會指,近日接到許多勞工和僱主詢問清明放假方式,未來研議修法縮短工時,會一併檢討國定假日問題。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說,公務員和勞工假期不一致,造成社會紛擾,規定越改越亂,勞僱雙方都無所適從,政府應儘速讓勞工縮短工時、全面實施周休二日,讓例假日和國定假日一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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