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

新北市公立學校屋頂「種電」權 大同奪標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2013.05.28 03:56 am
新北市府推動的「市管公有房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案」昨天開標,大同公司擊敗另兩家光電產業,奪得第一階段76所學校的屋頂使用權,將與市府在下月5日簽約。
經發局長葉惠青說,新北市開放公有房舍屋頂「種電」,大同公司將設置3000瓦千發電容量設備、售電所得7%回饋市府;預估一年可發電300萬度,以平均每戶每月用電303度計算,約可供應825戶全年用電,而且政府不花分文,市庫一年還可增加150萬元收入,非常划算。
他說,22縣市標租公有房舍屋頂供太陽光電產業「種電」,僅台南、高雄、雲林及屏東等4個南部縣市,因設備規模不同,每年發電量從500多萬至1100多萬度;新北市是北台灣第一個推動的縣市。
全台太陽光電廠商140家,新北市有12家。但全市大多數建物屋頂都閒置,相當可惜,才決定開放公有房舍屋頂「種電」,第一階段以公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為主,日後擴及其他機關。
經發局提出公有房舍屋頂標租案,全市約300所公立學校有76所願意加入;昨天開標,大同公司以發電系統容量最大、回饋比例最高而勝出。
經發局綠產中心主任林文信說,據工研院等單位分析,新北日照條件雖不如中南部,但已可太陽能發電。目前能源業者發電賣給台電,每度約7.3元;未來大同將以年售電金額7%為租金回饋,市庫、學校各占一半。在大同設置後,若還有適合閒置學校屋頂,將繼續招租。
他說,學校房舍屋頂租給業者設置太陽光電系統,讓業者不必傷腦筋找地方,增加市庫及學校收入、提供學校環境教育並降低校舍室內溫度,可創造多贏。目前,新北市已有部分學校在校園或屋頂裝設太陽光電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