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職災新法 勞工全面強制納保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千萬勞工受惠 投保薪資上限到5.78萬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打破五人以上企業才強制納保、投保薪資上限4萬3900元兩大門檻,草案規定所有受僱勞工都採強制納保,並提高職災投保薪資上限到5萬7800元,勞動部估計將有1002萬勞工受惠。這項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希望盡速立法過關。

勞動部將職業災害保險相關規定,從勞工保險條例抽離單獨立法。勞動部次長郭芳煜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目前四人以下公司不用強制納保,適用受僱勞工約987萬人,勞工職災保險法草案擴大適用範圍,涵蓋所有勞工,約1002萬勞工受惠。

郭芳煜說,費率部分包括行業災害和上下班災害費率,依不同行業的工作風險有所不同,平均約0.22%,由雇主全額負擔;例如員工薪水3萬元,每月僅增加30元,不至於增加雇主太大負擔。至於投保薪資上限,目前為新台幣4萬3900元,以後可能將提高到約5萬7800元。若勞工未來發生職災,請領的給付增加,雇主也可抵充,對雇主與勞工都是雙贏。

草案規定,保險分為強制加保、自願加保及特別加保;給付種類包括醫療、傷病、失能、死亡、失蹤給付。至於保險費,全額由雇主負擔,但透過職業工會或透過職業工會或漁會辦理加保,無固定雇主或屬自營作業者,由被保險人與政府負擔一定比例。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勞動部將職業災害保險相關規定,自勞工保險條例抽離單獨立法,並將受僱勞工全面納入保障範圍,適度提高給付水準,同時明定按年提撥保險費的一定比率,辦理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業務,有助減少職業災害發生,增進勞工健康與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