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9日 星期日

14類勞工 明年元旦起揮別責任制

【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從早忙到晚的美容美髮師、交案前以公司為家的廣告企畫人員,還有銀行經理、證券商外勤業務等十四職類勞工,明年元旦起將揮別「責任制」,回歸勞基法工時、休假規範,每天正常工時只能八小時,加班也要有加班費。粗估至少五萬多人可望和責任制說「拜拜」。

勞動部說,屆時雇主若仍以責任制為藉口,要求這十四職類勞工超時工作或沒給加班費,將可開罰二到卅萬元,甚至得公布違法雇主姓名。

勞動部勞動條件司說,勞基法規定每日連同加班最多十二小時,兩周總工時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每月加班時數則不能超過四十六小時,七天至少要有一天例休,國定假日也應正常放假。

不過,考量部分職類的工作特殊性,勞基法也放寬特定職類勞工經主管機關指定適用責任制後,將可不受上述工時、休假規範,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即可。

但國內勞工工時長,爆肝情況屢見不鮮,外界將矛頭指向是責任制遭濫用,經檢討後,勞動部決定一口氣把十四職類的勞工,排除適用責任制。

擔任髮型設計師的Rick說,美髮師平時休假少,國定假日也不能休,每天早上十點多前就要進公司做打掃,要是遇到客人預約的時間晚,忙到晚間十時後也是家常便飯。他雖樂見政府願讓他們「喘口氣」,卻也高度懷疑雇主會給加班費。

勞團則批評責任制是過勞元凶,呼籲勞動部應修法廢除責任制。勞動部坦言,確實存在責任制遭濫用的情形,但實務上不可能完全廢掉責任制,但可重新檢討適用對象。

勞動部說,責任制並非無限上綱,必須是勞動部指定適用的職業,且勞雇另行約定的契約也得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十四職類明年排除適用後,仍有四十一職類適用責任制,包括保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