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5日 星期五

沒給補假、沒加倍薪 勞工局開罰105雇主

2015-09-25 07:16:37 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板橋報導

今年自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共有6個連假,原是勞工小確幸,但新北市勞工局今年卻查獲105件雇主,在國定假日未給予勞工補假、加倍薪等,皆開罰2萬元。

今年凡國定假日碰上周休二日,即須補休1日,依據勞動基準法,勞工若國定假日與排休日相同,雇主應另給予補休假,勞工國定假日出勤,雇主則應給予加倍薪或補休假,違者可開罰2萬至30萬。

勞工局勞動條件科長廖武輝表示,以中秋連假為例,中秋節為周日,若雇主休假日依據人事行政局行事曆,28日即為補休假。

不過,以排休為主的服務業等,無28日補休假,雇主應與勞工協商,另在他日給予補休。

105件違規案件中,大多為時薪制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雇主未給雙倍薪,另有雇主未給予月薪制勞工補休假等,由勞工主動投訴或勞工局稽查發現,雇主遭罰後都已改善,無累罰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