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1日 星期六

太少了!台灣產假8周 全球後段班

2015-11-21 03:15 聯合報 記者周佑政、鄭媁、丘采薇、洪欣慈、陳景淵/台北報導

台灣法定產假八周,遠低於多數國家。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昨天表示,各國產假至少十二周,台灣八周產假規定已八十六年未檢討,婦女權益明顯落後,她將提案修改勞基法及工廠法,將產假提高至十二周,薪資照領。

盧秀燕說,我國產假制度是民國七十三年制定勞動基準法時規定,八周產假則是引用民國十八年制定的工廠法,相較各國產假動輒兩位數,台灣顯得「復古」。目前百分之五十一國家產假是十四周,百分之廿是十八周,低於十二周的只有百分之十四。

盧秀燕表示,國際勞工組織已將勞工產假最低標準調整為十四周,甚至建議可增至十八周,但考量企業主對勞動成本增加可能的反彈,將先提案調整為十二周,「與其面臨反對而一事無成,不如先求有,再求好。」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台灣因少子化,以小家庭為主,若母親有充分時間休息,與新生兒相處,是友善政策。但再增一個月產假,資方能否負擔成本,仍有討論空間。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表示,勞工產假增至十二周,有利於我國生育環境;調高產假其實可讓員工更安心留在企業,許多先進國家產假及育嬰假比我國長,也是能夠留才因素之一。

對此勞動部表示「不反對修法」。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說,各國產假規範不同,部分國家產假及育嬰假合併,台灣是分開;除產假外,還有五天有薪產檢假、安胎休養假及育嬰留停。勞動部尊重立委提案,也會通盤檢討現行規定。

但工商團體認為「尚待討論」。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林慧瑛說,台灣競爭力未見起色,值此大選期間,立委拋出提高產假的議題恐「不妥當」,亂開支票的兌現機率不高;尤其目前國內出生率低,癥結點絕不是「多幾天產假就會多生。」

商總副理事長許舒博表示,提高生育率是國安問題,政府應該有完整政策,如果要企業配合給產假,政府也應該提供金援,避免企業負擔過大。工總秘書長蔡練生指出,有沒有幫助到生育率是未知數,倒不如增加生育補助、獎金,鼓勵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