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0日
同工總字第 2016081 號
一、依據本會第19屆第23次理監事會決議辦理。
二、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會員補助辦法修正(事實發生日自106年1月1日起):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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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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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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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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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手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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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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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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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本人或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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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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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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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及申請人或代領人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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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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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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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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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本人或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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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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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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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證明或戶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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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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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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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本人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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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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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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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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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証明影本及工會幹部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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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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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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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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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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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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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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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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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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訃聞或死亡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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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父母、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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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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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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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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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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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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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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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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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証明如警察局、里長等。災情如火災、房屋倒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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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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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 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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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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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品
(約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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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品
(約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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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至公司領款之離職結帳明細單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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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 第6項退休紀念品補助,應為依勞基法規定退休(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或工作25年以上者、工作10年以上滿60歲者、或年滿65歲)。
2. 限本會會員(薪資袋有扣工會會費)且到職半年以上,始可申請;補助內容為金額時,到職未滿一年減半發給。
3. 各項補助申請,請於事實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逾期恕不受理。
4. 住院補助金額修正後每人每年最高7,500元(修正前5,000元)。
5. 申請表請向工會索取或如附件自行影印。申請時請至工會辦理,亦可委請各廠(處)人事助理或工會幹部代辦。
一、依據工會法第28條第2項、本會章程第27條規定辦理。
二、因新工會法100年5月1日施行,其規定經常會費不得低於該會員當月工資之百分之零點五。配合106年度基本工資調整為21,009元,本會第19屆第23次理監事會決議通過會費調整,會員當月工資由其自行向本會申報;無申報者,採基本工資計算,每月經常會費為21,009元×0.5%=106元(無條件進位到元)。
三、為符合法律規定,106年1月1日起,會員無申報當月工資者,本會將委請公司於代扣本會每月經常會費由101元調整為106元。有申報者,例外處理。
特此週知。
3. 各項補助申請,請於事實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逾期恕不受理。
4. 住院補助金額修正後每人每年最高7,500元(修正前5,000元)。
5. 申請表請向工會索取或如附件自行影印。申請時請至工會辦理,亦可委請各廠(處)人事助理或工會幹部代辦。
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 敬啟
TEL:(02)25925252~3224、(02)2594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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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0 日
同 工 總 字 第2016082號
一、依據工會法第28條第2項、本會章程第27條規定辦理。
二、因新工會法100年5月1日施行,其規定經常會費不得低於該會員當月工資之百分之零點五。配合106年度基本工資調整為21,009元,本會第19屆第23次理監事會決議通過會費調整,會員當月工資由其自行向本會申報;無申報者,採基本工資計算,每月經常會費為21,009元×0.5%=106元(無條件進位到元)。
三、為符合法律規定,106年1月1日起,會員無申報當月工資者,本會將委請公司於代扣本會每月經常會費由101元調整為106元。有申報者,例外處理。
特此週知。
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 敬啟
TEL: (02)2592-5252轉3224
(02)2594-1586
FAX: (02)2595-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