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4日 星期二

食安、金融弊案提早預警 吳玉琴推台灣廉政專法

2020-03-24 16:30:09

〔自由時報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第九屆立法院會期僅於委員會審竣,卻卡在協商程序,最終未能完成三讀,由於屆期不連續,只得砍掉重練;民進黨立委吳玉琴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將重啟法令推動,並提出立法版本,納入證人保護法、外部揭弊機制確保不吃案、強化揭弊者保護等7大重點,力拚本會期三讀通過。

吳玉琴表示,公益揭弊不等於檢舉,針對政府、企業發現內部有不法,損及公眾利益的弊端,揭發者有遭受報復的風險,需要國家保護,包含美國、澳洲等國都有相關專法,聯合國於2003年也通過「反貪腐公約」,反觀國內法令雖有揭弊條文,但都散落在各法條,且僅概括性的描述,對公益揭弊者的保護不足。

吳玉琴說,她的立法版本約有20幾條條文,囊括7大重點,包括廣泛定義公、私機構內部揭弊者的身份;明確規定受理公益揭弊機關的任務;外部揭弊機制確保不吃案;延用證人保護法強化揭弊者人身安全保護;被揭弊者禁止不當措施並要負補償責任;建立公益通報者保護官制度;強化揭弊者保護。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層出不窮的食安事件、金融掏空案,最早知道公司內部問題的人,卻礙於種種原因而不敢揭露,因此,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要做到「三保」,包括揭弊者身份保密;工作權、勞動條件不得被不利對待的保護;政府對揭弊者行政與司法保護;讓公益揭弊可能,避免弊案發生。

中原大學生物科技學系、衛福部食安委員蔡敬民說,目前食安揭發案件,約有七八成是透過吹哨者而得知,從日本、美國乃至於我國的相關案例,均造成重大傷亡,若有吹哨者示警,這些重大事件即可提早阻止,不會變成大災難。

永豐金控公會理事長鍾馥吉表示,金融弊案基於專業知識是可以拒絕的,卻因層層壓力好像非做不可,獵雷艦案即為一例,許多金融界的高層都因此下台;吹哨者對於股東權益、金融秩序、社會安定有極大意義,但目前的保護相當薄弱,保障他們的工作權是第一要務,對被揭弊者的罰鍰、刑責則應加重,才有效果。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秘書長韓仕賢說,約十年前,有一波問題金融爆發,不只造成勞工大量失業,賠付的總額高達數百億甚至上千億,後來這些弊案結果還是全民買單、社會受害,公益揭弊者的吹哨制度在台灣確有立法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