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7日 星期一

勞工新制8月上路 全台「超過1000萬人受影響」

記者倪譽瑋 綜合報導
2026/07/27 20:22:00

勞動部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8月勞工退休金制度有重大調整,包含明定雇主不得拒絕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企業欠繳退休金期間變更負責人,新負責人也有清償責任等。2026年8月1日起《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修正條文正式實施,五大重點如下:

勞工退休金條例優化 約1000多萬人受影響

首先是「提繳退休金制度強化」,過去少部分事業單位為節省行政作業,拒絕為勞工申報並繳納自願提繳之退休金。如今勞工只要依法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雇主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辦理,違者可處罰加徵滯納金,若勞工遭雇主拒絕或刁難,可向勞保局申報。

再來是「月退休金30天猶豫期」,過去年資滿15年以上勞工,退休金請領選好「按月領取」、「一次請領」後就不能再改,許多勞工選擇月領後反悔,但已來不及。如今選擇月領退休金的勞工,得於首次撥付入帳之日起30日內的「猶豫期」內變更為一次領。

從勞動部數據來看,適用勞退新制強制提繳的事業單位約60多萬家、勞工人數約783萬人;而擁有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的人數更高達1310多萬人。

遺屬領退休金、遭遇雇主欠繳 均可獲保護

第三是「遺屬代領退休金請求權變更」,過去勞工過世後,遺屬對勞退金專戶餘額的請求權時效為10年,部分未成年遺屬在成年後才知悉可以繼承親屬的退休金,但已過10年請求期無從請領。如今未成年遺屬請求權,10年期限改從成年日起算。

第四是「退休金保護傘擴大」,過去僅保障勞工本人的退休金免受強制執行(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如今上述保障擴大到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確保退休金不會因債務糾紛、強制執行立即遭到扣押。

最後是「雇主欠繳退休金責任」,部分事業單位曾出現拖欠退休金後,透過變更負責人讓勞工求助無門。如今欠繳退休金的事業單位若更換負責人,欠費期間新、舊負責人都有清償責任。

2026年7月20日 星期一

第22屆第4選區理事補選

 

      

中華民國115720

同工總字第 2026023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企業工會理事、監事補選要點

一、本要點係依據本會章程、工會幹部選舉罷免辦法發布之。

二、理事、監事均由代表補選之,而繳費會員有被選舉權。

三、理事、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登記制,候選人登記應於規定之期限前,向本會辦理登記。候選人編號另通知辦理抽籤。

四、理事、監事之補選名額如附表,由所屬選區之代表補選,以補足原任之任期為限。

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 敬啟

TEL (02)2592-52523224

(02)2594-1586

FAX (02)2595-5630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企業工會第22屆理監事補選表

 

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第22屆理1人補選候選人登記表



登記期限:1.請於115723日前辦理登記

(傳真登記者,請務必再電話與工會確認)

2.選舉時間:115727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該選區代表

2026年7月16日 星期四

逼寫悔過書、上網肉搜都算霸凌?勞動部祭奧客條款:員工被酸民公審,雇主需提供法律協助

蘇芳禾 2026年7月16日週四 下午2:00

《職業安全衛生法》已在7/1施行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規定,勞動部週二(7/14)公告修正第五版《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新版指引明確區分職場霸凌與其他職場不法侵害的適用範圍,並強化職場內、外部暴力事件之預防、申訴、調查、協助及保護機制,協助事業單位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共同營造健康、友善及互相尊重的工作環境。有許多服務業勞工飽受顧客無理行為,例如在網路上肉搜、公審店員,新版指引則要求雇主應以「保護勞工安全」為優先,若勞工進一步對顧客提起訴訟,雇主也有義務要提供法律協助等資源。至於「奧客」的標準為何,勞動部也有提供例示,包括:有暴力或其他攻擊行為(包括精神攻擊)、強迫勞工手寫悔過書,或是在社群媒體等平台上,指名特定勞工並中傷之行為。此外,未經勞工本人同意,將勞工的臉部或名牌等之相片公開於社群媒體,也包含在例示內。

勞動部表示,《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後,已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及申訴處理機制,涉及職場霸凌案件者,應優先依其相關規定辦理;至於勞工因執行職務遭受暴力、威脅、騷擾或其他不法侵害,包括來自顧客、民眾或其他第三人之不當對待(例如服務業、醫療照護、交通運輸及公共服務等第一線工作場所),則仍依該法第6條第2項第3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3 職場不法侵害預防相關規定辦理。

勞動部指出,本次修正新版指引的目的,在於建立更清楚的案件分流及管理機制,使各類事件均有明確的法規依循及處理程序,避免適用混淆或重複處理。
新版指引修正重點包括:

建立案件分流機制,明確適用範圍:涉及性騷擾、跟蹤騷擾、就業歧視及職場霸凌等事件,應優先依各該專屬法規辦理;新版指引則適用於前述事件以外之職場不法侵害預防、通報、調查、處理及改善措施,建立更清楚的制度分工。

強化高階主管責任,建立組織預防文化:企業經營階層的高階主管應明確宣示預防職場不法侵害政策,建立公平、合理的申訴及處理機制,並督導各級主管落實管理責任。

評估外部不法侵害風險及勞工保護:強化來自組織外部的危害辨識及評估,建立相應處理程序;針對第一線勞工遭受顧客、民眾或其他第三人惡意客訴、辱罵、威脅或暴力等情形,雇主應優先保障勞工安全,並視個案需要提供法律、醫療或心理諮商等協助及保護措施。

公開申訴管道,完善調查及處理程序:要求事業單位設置並公開多元申訴管道(建議整合職場霸凌、職場性騷擾等申訴窗口),指定專責人員受理案件,並建立完整的事件通報、調查及處理機制。

兼顧安全管理與隱私保障:工作場所設置監視設備,應兼顧安全管理需求及勞工隱私權保障,避免過度監控,並不得於廁所、更衣室等涉及高度隱私空間設置監視設備。
奧客條款例示

根據勞動部14日公布的「潛在造成職場(外部第三方)不法侵害之行為樣態【例示】,外部不法侵害的典型樣態如下所示。但應特別留意以下幾點:①與第三方的互動方式可能會因勞工的業務性質不同而有所差異、②相關的判斷可能會因實際發生之個案的情況不同而有所差異、➂不應損及憲法所保障之言論自由或消費者保護法等法律所賦予第三方的權利、④以下情形僅屬例示而非列舉。

一、暴力或其他攻擊行為

(一)對勞工之身體攻擊(涉及刑法傷害罪等):

⚫ 對勞工施加毆打、踢踹等行為。

⚫ 對勞工投擲物品等行為。

(二)對勞工之精神攻擊(涉及刑法傷害罪、恐嚇罪、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等) :

⚫ 對勞工施加將危害勞工或其親屬的言語或行為。

⚫ 否定勞工之人格的言語或行為。

⚫ 在眾人面前施以會損害勞工之名譽的言語或行為。
二、第三方所要求的內容欠缺正當性且遭拒絕後仍持續糾纏

關於第三方所提出之要求或主張,應基於事實,確認其是否為正當的要求;勞工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不具有瑕疵或過失者,或是雖有瑕疵或過失但與該要求或主張完全不具有關聯性者;欠缺正當性之要求或主張經勞工拒絕後,第三方仍持續糾纏或反覆提出相同之主張者。

(一)勞工所提供的商品、服務不具有瑕疵或過失:

⚫ 要求勞工將完全沒有瑕疵的商品更換為新的商品。

⚫ 已受有符合事先被告知內容之服務,但仍要求勞工再次提供服務。

(二)要求之內容與勞工所提供的商品、服務間並無關聯:

⚫ 就與勞工所販售之商品完全無關的其他物品所生之故障等,要求勞工賠償或修繕。

⚫ 要求勞工販售與其實際販售之商品完全無關的其他商品。

(三)提出與商品或服務之瑕疵或過失完全無關之要求:

⚫ 商品具有瑕疵,但要求勞工修繕與該商品完全無關之其他物品。
三、第三方所要求的內容雖具正當性但其手段或樣態有違法之虞第三方根據法令、契約等而向勞工提出具有正當性的要求或主張(例如其所受之商品或服務存在瑕疵或過失而要求改善),但實現該要求之手段、樣態有違法之虞。

⚫ 對勞工施加過度且長時間的嚴厲斥責。

⚫ 多次致電給勞工,不給予其合理作業期間而反覆提出相同要求。

⚫ 於店舖內長時間糾纏並反覆提出要求,因而對勞工造成拘束。

⚫ 強迫勞工手寫悔過書(不接受電腦打字等)或親手送交報告書至住家(不接受郵寄等)。
四、其他不法言行

⚫ 儘管已被勞工要求離開店舖等,仍舊無正當理由而長時間逗留(涉及刑法侵入建築物罪等)。

⚫ 對勞工施以性意味的言語或行為(涉及性騷擾防治法等)。

⚫ 對勞工施加跟蹤騷擾行為(涉及跟蹤騷擾防制法等)。

⚫ 在社群媒體等平台上,指名特定勞工並中傷之行為(涉及刑法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等)。

⚫ 未經勞工本人同意,將勞工的臉部或名牌等之相片公開於社群媒體等平臺(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

勞動部強調,新版指引並非增加企業新的管理負擔,而是配合職安法新制,整合既有制度並提供更明確的管理流程,協助事業單位建立完善的預防、通報、調查及處理機制。透過職場霸凌與其他職場不法侵害案件分流處理,以及強化組織管理與勞工支持措施,讓雇主有所依循、勞工獲得保障,進一步守護勞工身心健康。




2026年7月3日 星期五

勞退舊制升級 最快月底可銜接新制

2026-07-03 00:00 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黃婉婷/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日通過「勞退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及提前結存退休金」方案,開放純舊制勞工可以自願提繳退休金,存入勞退新制個人專戶,若已符合退休要件且參加自提的純舊制勞工,還可跟雇主協商,在工作期間先提前結算舊制退休金存入新制帳戶,實質累加退休金。新方案約十一點五萬人受惠,最快七月底實施。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勞動部為鼓勵純舊制勞工,在續留職場的同時也提高退休保障,因此提出新方案。不會額外增加雇主提繳退休金成本,並保有事業單位執行彈性。

勞動部勞動福祉司長黃維琛說,舊制勞工有四十五個基數上限,只要年資滿,就算繼續工作也不會增加退休金,更無法參與基金投資運用,開放讓純舊制勞工可參與勞退新制「自願提繳」,並且有機會比照「舊轉新」,與雇主協商提前結存舊制退休金,移入勞退新制參加投資運用,不代表勞動契約終止,年資、特休假也未歸零。

勞動部勞動福祉司副司長陳惠蓉說明,新方案將有兩項新措施,第一個是開放讓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舊制勞工向雇主表明自提後,由雇主向勞保局申報並開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預估十一點五萬人適用。

第二個措施是讓上述純舊制勞工自提退休金後,在契約存續期間,經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存舊制退休金,存入新制個人專戶,預估十點二萬人可提前結存。

至於當年從舊制轉新制,新舊制年資並存的勞工,現行約卅二萬人。

勞動部表示,依現行規定,本來就可以跟雇主協商結清舊制年資,也可存入新制退休專戶累積退休金。

2026年7月2日 星期四

勞動部預告草案:純舊制勞工可自願提繳退休金,符合退休要件者得經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存舊制退休金移入勞退新制專戶,退休生活更有保障。

勞動部於今(2)日向行政院報告《勞退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及提前結存退休金》方案。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該方案將可以幫助勞退純舊制勞工進一步累積退休金,將盡快完成法制作業,讓勞工的退休生活更有保障。

勞動部指出,勞退新制基金自94年7月成立至114年底,年化收益率為7.64%,前2年的年化收益率也都超過15%,勞工朋友對於政府投資運用勞退新制基金越來越有信心,有許多勞工朋友、工會團體屢向勞動部反映,希望可以讓「純舊制」的勞工也有機會可以加入勞退新制「自願提繳」,並且有機會比照「舊轉新」勞工,與雇主協商提前結存舊制退休金,移入勞退新制參加投資運用,進一步保障勞工老年經濟生活,為這些在同一事業單位奉獻二、三十年的「純舊制」勞工,特別規劃以下的方案:

一、純舊制勞工可以自願提繳退休金:

當年沒有改選勞退新制,依法選擇繼續適用勞退舊制迄今的純舊制勞工,在新方案上路後,即向雇主表明自願提繳退休金,並由雇主向勞保局為純舊制勞工申報自願提繳退休金以開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當勞保局開單後,再由雇主從純舊制勞工薪資中代為扣收自提金額,繳納至勞保局個人專戶。

二、符合退休要件的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後,在契約存續期間,得經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存舊制退休金:

前開適用對象當中,已自願提繳且「符合退休要件」的純舊制勞工如自願提繳退休金並透過雇主收取完成繳款,在契約存續期間,比照保留舊制選擇適用新制之勞工結清的制度,得透過勞雇雙方合意的方式,提前結存純舊制年資的退休金,但為保障退休生活所需,結存的退休金須直接移入勞工保險局之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

今天參加記者會的台灣石油工會陳嘉麟理事長表示,勞動部這次提出的《勞退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及提前結存退休金》方案,工會站在為勞工爭取權益的立場,非常支持這個新政策。這個方案對於94年間選擇繼續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而言,可以說是等待多年的退休金甘霖,尤其在石油工會的會員中,仍有許多已經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30年以上的勞工,等於是有機會可以多一層自提退休的保障。也因為政府近年來的勞退基金投資收益率非常好,讓勞工對於將退休金交給政府運用的信心大增,有很多勞工朋友向工會反映如果能像當年「選擇新制、保留舊制」的勞工自提參加勞退新制,就不用太過擔心自己的退休生活。這次的方案,讓勞工能夠繼續工作不用離職,領得更多退休金,工會願意支持。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陳鴻文副秘書長表示,勞動部的方案除了照顧勞工政策立意外,同時在結算純舊制退休金方式上也顧及雇主在執行上的彈性。因為符合退休要件的純舊制勞工如果自願提繳退休金,可以透過「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存純舊制年資的退休金,並未增加雇主負擔。整個制度的設想,有將勞雇雙方的權益作最衡平的考量。陳副秘書長也提醒,希望政策實施後能有更明確的作業規範及流程,並且強化宣導,讓政策順利推行。

勞動部補充說明,勞退新制的最大優點,就是「保本、保息、保證有」,這個方案讓更多的勞工得以共享勞退新制基金穩健投資之收益分配,且至少有「二年定期存款利率」的最低保證收益,符合政府一貫以來照顧勞工的政策;另一方面顧及事業單位的執行彈性,透過勞雇雙方「合意」方式,並未額外增加雇主負擔,對促進勞資和諧具有正面效益。

勞動部指出,為了讓此方案盡快上路,將涉及到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將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及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公開預告7日,嗣進行相關法制作業,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及臺灣銀行信託部相關申請書表、作業規定及資訊系統,亦須相應調整,刻正全面積極辦理中,勞動部將於完成法制作業後盡快公告實施。未來相關子法規或申請書表完成後,也將陸續置放於專區,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
































2026年7月1日 星期三

勞動部防治職場霸凌 職安法新制即日起上路

2026/07/01 16:50:10
經濟日報 記者歐芯萌/即時報導

勞動部表示,《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條文及11部配套子法,1日起正式全面施行。這是職安法自2013年修正以來最大幅度之制度革新,除首次建立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外,同步強化工程源頭安全設計、企業自主安全管理及承攬管理制度,由「事後處理」邁向「源頭預防」。

為協助企業順利接軌新制度,勞動部同步完成11部配套子法、指引、Q&A、教育訓練教材及數位學習資源,提供企業及勞工遵循運用。此次修法主要重點如下,並納於各相關子法:

一、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制度,保障勞工心理健康。為保障勞工之心理健康與人格尊嚴,此次修法依職安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特別訂定《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1. 明定雇主防治義務:事業單位必須建立明確之職場霸凌預防、申訴、調查及處理機制。

2. 增設外部申訴管道:若霸凌事件之行為人為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受害者可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由公權力介入調查,提升調查程序的公正性與公信力,完善勞工權益保障。

二、強化源頭防災,建置主動安全管理機制。此次修法著重於在事故發生前即建立防護網,透過《工程安全設計及整體工程統合管理辦法》等配套制度,將安全思維前置:

1. 設計階段納入安全考量:要求工程或機械設備在「規劃設計階段」,就必須進行風險評估,將製程與施工安全納入設計圖說,從根本消除潛在危害。

2. 日常營運應落實風險管理:強化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要求企業將主動風險鑑別與控制融入日常營運。

三、加強承攬管理,提升高風險作業安全。針對高風險營造工程或多級承攬之作業環境,此次修法進一步強化原事業單位(營造廠)的統合管理責任及各級承攬人之安全管理義務:

1. 落實承攬管理責任:原事業單位不得以發(轉)包為由卸責,必須落實事前告知、巡視、協調及指揮等統合管理作為。

2. 提升多級承攬安全性:明定各級承攬人之間的橫向聯繫與安全防護責任,避免因管理斷層或責任不清導致職災發生。

勞動部提醒,各事業單位應儘速檢視並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積極落實相關法令規定;如有法令諮詢或輔導需求,可向各地勞動檢查機構或勞工主管機關洽詢。相關法規、Q&A及數位學習資源,已公布於職安署官網「職安法修法專區」及「職場霸凌防治專區」,歡迎企業及勞工多加利用。

工會要事錄

 

大同工會要事錄209

202606

一、主要活動: 無

二、其他要事:

1.2026/06/11-12臺北市勞動局115年第二梯次工會青年幹部培訓班。

2.2026/06/12召開大同重電廠陳志龍理事申訴委員會議

3.2026/06/15北市政府勞檢處針對大同公司安勤人員公安事故勞動檢查

4.2026/06/29福華電子()公司宋董事長拜會理事長。

5.2026/06/30參加財團法人中華勞資關係研究所辦理「我國製造業加薪本勞增額移工方案之成效」計畫焦點團體座談會。

三、內部會議

四、外部會議:

1.2026/06/11台灣國際造船()公司企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列席)

2.2026/06/25-26全產總第8屆第3次會員代表大會。

2026年6月1日 星期一

工會要事錄

 

大同工會要事錄208

202605

一、主要活動: 無

二、其他要事:

1.2026/05/01參加五一行動聯盟「退休給付增加、本勞移工全保」2026五一勞工大遊行。

2.2026/05/04臺北市政府115年度優良工會暨優秀勞工頒獎典禮

3.2026/05/13參加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辦理「扣發、工時與打卡紀錄的法律實務」研習

4.2026/05/18本會第22屆第17選區會員代表補選。

5.2026/05/22本會第22屆第8選區監事補選。

6.2026/05/25參加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住商部門及運輸部門「公正轉型行動方案」(草案)意見徵詢第二次會議。

7.2026/05/26大同公司115年度股東常會

8.2026/05/28新北市政府勞檢處針對大同公司三峽廠勞動檢查

三、內部會議

1.2026/05/08本會第22屆第8次理監事會。

四、外部會議:

1.2026/05/07全產總第8屆第11次理監事會。

2.2026/05/11中華郵政工會五一勞動節模範郵工表揚活動。

3.2026/05/26台灣自來水企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暨模範勞工表揚典禮(列席)

 

2026年5月26日 星期二

大同活化資產大進擊 董座張榮華首樁土地開發案浮上檯面

 2026/05/25 01:30:31

經濟日報 記者籃珮禎 / 台北報導

大同(2371)資產活化大進擊,董事長張榮華上任後,親自操盤的首宗土地開發旗艦案「中和台通舊廠」都更案浮上檯面,該案基地約6,300坪,總樓地板面積估逾4萬坪,預計今年第3季遞件送審,若全案出售,以當地每坪60萬元行情推估,總銷金額可望逾240億元。

此案將打造為「大同AI科技辦公園區」,推動大同跨入新型態科技產業資產平台,成為邁向「AI+能源+智慧資產」戰略的核心里程碑,一改過去以住宅推案為主,首度揮軍百億級商用不動產。

大同過去經營者資產活化策略,多以處分土地,或閒置舊廠土地變更後興建住宅銷售為主。隨近年不動產市場景氣變動,以及具綠能、智慧及AI的商用不動產需求殷切,「中和台通舊廠」都更案將以科技產業基礎設施與智慧資產平台為主軸。此案位中和莒光路,基地約6,300坪,預估未來全案總樓地板面積預估突破4萬坪,最大特色是打造大同近年布局的重電設備、智慧儲能、節能綠建築與能源管理軟硬體實力的「旗艦級示範場域」。

大同開發指出,全案規劃已大致完成,計劃將集團核心技術與系統整合能力植入園區。透過導入自研的高效節能建築與智慧能源管理系統,直接向全球AI供應鏈、高科技研發龍頭及資料中心廠商,展現提供一體化基礎設施的軟硬體實力,助攻重電與能源本業的國際接單綜效。

業界推估,此案不論出租或出售,都將對大同財務體質帶來不同維度的實質貢獻。若全案出租,以當地行情每坪每月租金1,300元保守推估,滿租狀態下,每月穩定挹注5,200萬元租金,換算每年有逾6億元長期現金流,成為穩定的長線收益來源。

若全案出售,以當地每坪60萬元行情推估,總銷金額可望逾240億元。可望成為繼大同莊園3期與大同新紀元兩大住宅指標案後,下一個大幅挹注集團商用不動產收入的關鍵大型案源,且由於其屬於大同早期持有土地,成本相對較低,可預期整體潛在獲利豐厚。

業界分析,不論最終採取何種模式,該案大型完整基地、與低碳能源整合能力的園區定位,加上鄰近板橋、中和新北蛋黃區的區位條件,隨著台灣AI與高科技產業持續擴張,這類大型園區開發案的不動產價值水漲船高。

據了解,大同開發預計今年第3季遞件送審,隨著此案推進,正好與集團中長線不動產開發進程無縫接軌,未來二至三年多件住宅建案貢獻收益,中期由萬坪AI科技園區接棒。

2026年5月8日 星期五

勞保級距上限調高?勞動部允評估

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

勞保最高級距已近十年未動,勞團喊話調高。勞動部長洪申翰允諾兩個月內提出相關評估資料。記者曾原信/攝影
勞保最高級距已近十年未動,勞團喊話調高。勞動部長洪申翰允諾兩個月內提出相關評估資料。記者曾原信/攝影

勞保最高級距已近十年未動,勞團喊話調高勞保最高級距至四萬八二○○元,多名立委昨質詢勞動部長洪申翰也提到,勞保級距樓地板、天花板愈來愈近,未來台灣有一半勞工無論薪資多高,都會塞在同一個級距,退休金「被偷走」。洪申翰坦言,因勞保基金財務壓力大,必須審慎思考,允諾兩個月內提出相關評估資料。

全國產業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認為,消費者物價指數每年都在成長,勞保級距上限跟現實勞動市場薪資已經脫節,而且只是調高一個級距,不觸及修法,更不會增加雇主太多負擔。他強調,經濟成長率高的時候,正是改善勞動環境的好時機,「此時不做待何時?」

 立委王育敏表示,勞保最高投保級距十年凍漲,許多勞工落入高薪低報,再怎麼加薪、努力拚退休老本,勞保老年給付還是被「偷走」。投保級距天花板數十年如一日,但十年來物價高漲,合理嗎?

立委廖偉翔也說,二○○六年勞保天花板是最低工資的二點七七倍,還能有效區分不同薪資階級的勞工,今年最低工資已經來到了二萬九五○○元,距離勞保天花板四萬五八○○元上限,倍數縮短,只剩一點五五倍,樓地板就快要撞到天花板。

他表示,攸關廣大勞工退休金的勞保投保上限,廿年來只調整過一次,漲幅是微乎其微的百分之四點三,未來全台有一半以上的勞工,不管薪資多高,投保級距全塞在同個天花板,失去分級意義。

洪申翰坦言,勞動部願意討論提高勞保級距上限,但顧及勞保財務壓力比較大,必須審慎面對,就業保險則相對沒有財務狀況,勞動部正在研議讓勞就保脫鉤。他承諾,一個月內就會提出就保方案,勞保則會持續檢討、思考,兩個月內提供勞保相關評估資料。

2026年5月5日 星期二

115年臺北市政府優秀勞工&優良工會

 

各位會員:

1.
本會推薦之大同綜合訊電林春滿理事,榮獲臺北市政府115年度「優秀勞工」,照片(上圖)為接受台北市政府表揚。

2.
本會榮獲台北市政府評選為115年度「台北市優良工會」,並於54日於台北市國際會議中心接受台北市政府表揚。照片(下圖)115年台北市優良工會理事長受獎照片。

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

敬啟






2026年5月4日 星期一

工會要事錄

 

大同工會要事錄207

202604

一、主要活動: 無

二、其他要事:

1.2026/04/01參加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辦理「勞動基準法慨論」研習。

2.2026/04/09參加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辦理「勞動基準法慨論」研習

3.2026/04/10參加勞動部「友善家庭照顧職場標章認證實施計畫」研商會議。

4.2026/04/15參加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辦理「勞動基準法慨論」研習。

5.2026/04/16參加高雄醫學大學醫療事業企業工會舉辦「30週年慶祝活動」。

6.2026/04/17參加2026五一行動聯盟五一遊行行前記者會。

7.2026/04/18財團法人大同聯合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宜蘭淨灘活動一日遊。

8.2026/04/19財團法人大同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宜蘭淨灘活動一日遊。

9.2026/04/23參加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辦理「勞動基準法慨論」研習。

10.2026/04/23參加研商115年職安署委託國立中正大學辦理「職場霸凌防治線上教材」草案專家會議。

11.2026/04/28參加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住商部門「公正轉型行動方案」草案意見徵詢會議。

三、內部會議:無

四、外部會議:

1.2026/04/08全產總第8屆第9次常務理事會。

2.2026/04/09臺灣土地銀行企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列席)

3.2026/04/10新北市中央印製廠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暨模範勞工表揚

4.2026/04/21中華航空()公司修護工廠企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列席)

5.2026/04/21臺灣港務()公司企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列席)

2026年5月2日 星期六

勞動節上街頭 勞工要求退休金改革

2026-05-02 00:00 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郭韋綺、張文馨、李人岳/連線報導

昨天是五一勞動節,北、高勞工串聯上街大遊行,逾七千名勞工要求政府啟動退休金改革,提出逐年增高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到百分之十二、取消勞退舊制基數、新制資遣費上限、打開勞保天花板等八大訴求。遊行總領隊、全產總理事長戴國榮喊話已經收集意見多年的勞動部,這次起碼要建立勞資政三方對話機制,進入實質討論。

綠未承諾 勞工喊不滿意

當遊行隊伍來到立院前,藍綠白三黨代表出面回應訴求,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因未具體承諾,全場齊喊「不接受」、「不滿意」。北市產總秘書長陳淑綸質疑,勞退新制實施逾廿年、勞保月投保薪資級距上限四五八○○元也十年未調,還要等配套?若政府不努力,接下來的地方縣市選舉、總統大選,勞工將用選票發聲。

賴清德總統昨天在臉書發文表示,政府近年持續為勞工朋友努力,最低工資已連續第十年調升。他並盤點多項勞動政策,強調職場安全、勞動尊嚴和生活照顧,是政府會持續努力的方向,台灣產業持續繁榮發展,勞動環境也要一起進步,這才是台灣要走的路。

8大訴求 聚焦勞退改革

不分勞工、軍公教,全國勞動者昨一起度過勞動節,遊行隊伍裡有許多移工。遊行的八大訴求,包括逐年提高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至百分之十二、刪除勞退舊制四十五個基數上限、打開勞保及勞退月投保薪資級天花板、提高資遣費上限、社會保險全面納保、移工適用勞退新制、公教退撫足額提撥、退撫不分公私校。

戴國榮表示,今年五一訴求聚焦退休制度改革,全球產業轉型、人口結構改變下,勞動市場愈趨不穩定,將導致勞工老年生活經濟不安全,因此必須建構更完善的社會安全網,避免陷入老年貧窮。

戴國榮主張,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應從現行的百分之六逐年提高至百分之十二,第一年先提高到百分之七,再每兩年增加百分之一。也該取消舊制退休金四十五個基數上限,並將新制資遣費上限提高到十五個月,同時勞保月投保薪資級距上拉至四八二○○元,才能反映物價指數。

雇主提繳率 逾20年沒動

戴國榮認為,勞動部收集各界意見多年,這次應積極回應,最起碼先建立對話機制,勞資政三方進入實質討論,尤其是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超過廿年沒動,已導致世代差異,也產生相對剝奪感。

高雄市產總理事長林順基也表示,政府原本承諾十年檢討勞退新制,至今卻已廿年未動,這次北高串聯,要讓中央正視勞工的焦慮與憤怒。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說,提高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資遣費需有分年試算、產業衝擊、中小企業配套措施相關資料數據,會努力邀集工會、產業、政府對話。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王安祥則稱已提出勞退新制方案;國民黨黨團書記長林沛祥宣示,將針對勞退新舊制召開公聽會,「讓政府不能再逃避」。

勞動部:審慎評估檢討

勞動部回應,將收集利害相關人意見,以通盤思考、審慎評估,在朝向實質增加勞工退休金的方向上,逐步檢討勞退制度;也將兼顧各保險立法目的、財務及勞工權益等原則下,審慎評估勞團所提的社會保險訴求。

2026年4月14日 星期二

115年度五一勞動節紀念品發放通告

 

    

中華民國115414

同工總字第  2026013 

115年度五一勞動節紀念品發放注意事項:

一、  依據本會第22屆第5理事會決議辦理。

二、  本年度五一勞動節紀念品為全聯參佰元禮券

三、  發放對象1153月份薪資袋有代扣本會會費148元之會員發放時已離職者,不予發放

四、  發放時若在職而不在名冊內,但1153月份薪資袋有代扣本會會費148元者,請影印3月份薪資袋向工會或工會代表領取。

五、  領取人請於名冊姓名欄後簽名或蓋章,敬請配合。

六、  發放完畢後請將簽章名冊以廠內信封寄回工會,或直接交回工會,謝謝協助!

 

 

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 敬啟

TEL 022592-52523224

022594-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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