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勞委會調整資本工資程序 被糾正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即時報導】
  監察院今天糾正勞委會,認為勞委會去年調漲基本工資的程序有爭議。調查監委葛永光表示,勞委會舉行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前,沒有依規定提供調整資本工資的研究分析資料,導致審議時缺乏客觀評估意見,勞資雙方難以達成共識。最後在無法達成共識的情況下,勞委會主委逕自建議基本工資調整為每月1萬7880元,並報請行政院核定。



勞委會回應
勞委會尊重監察院就「基本工資審議機制」應檢討改進所提糾正意見,本年仍將按時檢討基本工資。
  對於5月17日監察院就「基本工資審議機制」應予檢討改進所提糾正,勞委會表示,尊重監察院的意見,將依糾正文之內容,就相關程序及相關措施,檢討改進。

  勞委會指出,基本工資旨在合理釐定工資之最低標準,俾以合理之勞動條件,保障勞工之基本生活並維持其購買力,於維繫尊嚴勞動、穩固勞雇關係,有其重要意義。世界上約有103個國家,定有最低工資之規定;我國則以基本工資規範。

  勞委會進一步說明,為使基本工資之調整過程更為公正與客觀,勞委會原經參考各國有關最低工資決定之機制,於99年8月31日修正基本工資審議制度,嘗試建立以勞、資代表為主體,公益人士擔任中介建議者,降低官方決策之角色,仿效日、韓之「三方會商」機制。然因勞雇雙方均認為包括勞委會在內之政府部門不應輕言退出審議機制,爰適度調整各方參與之比例,仍由政府負最後之政策決定責任,因此現行作法本即考量我國國情,由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扮演諮詢功能,政府參採意見,並考量當時經濟環境與社會共識所作決定之制度。

  勞委會表示,基本工資之調整,囿於勞雇利益之原始差距,參諸世界各國經驗,本難盡如人意。然若無合宜之基本工資,就無法保障勞工之基本生活。因此,勞委會本年度仍將按時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就包括物價指數、國民所得、勞動生產力、就業狀況…等審慎檢討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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