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9日 星期一

馬總統指示修法 家庭照顧假擬照領薪水

【聯合晚報╱記者陶煥昌/台北報導】
這次「南瑪都」颱風來襲,不少地區通告「停課不停班」,民情強烈反映,家長上班、無法照顧小孩。總統馬英九上午表示,已指示勞委會研議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未來讓勞工(家長)請假照顧小孩時,一樣可領到當日薪資。

馬英九表示,公務人員自民國91年起,一年當中可請7天有薪的家庭照顧假,但民間企業的勞工都沒有,勞工家長每遇颱風期間「停課不停班」時,左右為難。他說,在前往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途中,即與行政院長吳敦義研究好,並已指示勞委會研議修法,設法幫助勞工家長,解決颱風等天然災害時「停課不停班」的困難。
 
依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在颱風期間,雖可請「家庭照顧假」,但雇主依法可不發當日薪資。同時,依勞委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颱風時勞工雖可基於相關原因而不出勤,雇主不能扣薪,但同樣可不發工資。
 
馬總統中午在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6次工作會報中,針對颱風時「停課不停班」,表示已與行政院長吳敦義研究好,並明確指示勞委會提出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讓勞工請「家庭照顧假」時一樣可領到薪資。
 
他還說,此舉對勞工是好消息,「但企業界可能有不意見 (增加工資支出)」,但從長遠角度看,對企業界是「短空長多」。
 
馬英九表示,例行的寒暑假,家長可事先規畫如何照顧孩子,但颱風常是突如其來,如果停課不停班,會對家長造成許多困難。
 
他說,考量國人生育率持續下降,對國家長遠發展有重大不利影響,政府要打造友善的環境,讓年輕家長更願意生養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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