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5日 星期六

大同對員工言論引發爭議致歉 加強員工教育

(鉅亨網 記者尹慧中 台北)大同 (2371) 今(15)日下午發布聲明,聲明高雄分公司承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訓練局南區職業訓練中心活動,對於高雄分公司林姓承辦人員個人疏失,造成勞委會南區職訓中心及大眾之困擾,公司誠摯表達歉意。

大同表示,針對該活動本公司並未登報或上網招才,林姓承辦人員個人與他人溝通時,不當字句被掛上網站,引發爭議,深感遺憾,必將加強員工教育,個人言論仍須維持公司理念,注意社會觀瞻。

大同重申,全力支持勞委會對台灣勞工政策的貢獻與努力,並恪守職場平權。晉用人才,絕無性別、年齡、容貌、體型、種族等歧視或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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