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7日 星期五

支持自主工會,捨棄花瓶工會!

外力介入意圖分化勞工組織團結,同仁更應團結一心,參加堅持捍衛勞工權益自
主工會—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


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的自主運作得來不易,就像民主制度的發生,不是偶然事件。解嚴
後1989 年之前的大同工會是長達30 年的花瓶工會,理監事等幹部參選須經資方主管同意、工會收發之公文需呈資方簽核,工會只是傀儡,您可以想像,當時需要協助的同仁是如何向花瓶工會「自投羅網」;您也可以想像,當時的資方可以如何的專政管理而無後顧之憂。為了改變勞工弱勢受欺壓的狀況,當時一群前輩用了10 年時間,寒窗苦戰才從資方手中救回了工會,也讓公司學習到對工會的尊重,請大家珍惜愛護可貴的工會自主

2011 年新勞動三法施行,目的是要擴大勞工團結組織,所以本會名正言順改正名稱為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這是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內能成立的最大勞工組織,凡在大同公司各廠區及其投資公司任職,具工會會員資格者皆可參加本會。

但過去1 年多來,有人開始介入干預勞工事務,在各廠場及投資公司扶持成立工會,意圖弱化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的會員基礎。
去年綜合訊電公司工會、家電廠工會、重電廠工會到電線電纜廠工會在數日內紛紛成立。近來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內,除成立綠能公司工會外,又由桃園電線電纜廠員工成立一個以大同公司為主體的「大同公司企業工會」,其會址不在總公司,而是在桃園電線電纜廠。

經查外力介入這些工會的成立,就是想要進一步分化勞工團結,並以非法會費80 元低於
本會會費94 元、提升會員補助金額及增加五一紀念品購買額度來吸引會員加入,換言之就是要癱瘓自主工會的戰鬥力,讓工會變成花瓶工會就對了﹗

依新工會法規定,經常會費不得低於當月工資0.5%,若當月工資以基本工資計,經常會
費=18,780 元×0.5%=94 元,所以收取會費80 元是違反工會法規定,若連工會法都不遵守的工會,值得您參加嗎?

這些配合將工會組織分割愈小的人,信誓旦旦說他們成立工會要做得比本會好,但1 年多
過去了,他們除了提升會員補助金額及增加五一紀念品購買額度等,做些不敢得罪資方沒有風險的事外,他們有發揮工會的功能嗎?

近日本會為了訊電加班不給加班費等違法情事,經屢次向資方要求改善未果後,向全台各
勞動檢查機構申請檢查,本會不見資方改善絕不終止。另外也為了續勤獎降低,不斷向主管機關陳情,務求給會員有交代為止。也就是只要資方法理不符,本會捍衛勞工權益立場鮮明,這才是成立及參加工會的意義,不是嗎?

依工會法第7 條規定,企業工會其勞工應加入工會。而目前大同關係企業內的工會有三種類型:廠場工會、公司工會及關係企業工會,這三種工會彼此互不隸屬。

如果您在單一廠場工作,您可以分別參加該廠場工會、該公司工會、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或同時參加其2 或其3 個工會;(參考下圖左側)
如果您在單一公司內工作,您可以分別參加該公司工會、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或同時參加2 個工會。(參考下圖右側)

 
同樣參加工會,重要的是您參加的是自主性工會,而非花瓶工會。
若有主管或人事總務人員不當支配介入您參加工會,請向本會檢舉。

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敬啟
2012 年4 月24 日
TEL:(02) 25941586
           (02) 25925252-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