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9日 星期二

改革定方向 勞軍公教所得替代率大砍

【聯合報╱記者陳洛薇、林思慧/台北報導】

攸關全國勞工及軍公教人員的年金改革方向出爐!行政院及考試院規畫,未來勞軍公教的所得替代率均面臨大幅調降,現行軍公教與勞工退休所得相差懸殊的不公情形也將局部改善。

在勞工年金部分,勞保費率法定上限,將由百分之十二提高至百分之十九點五;年資給付率則下修,有甲乙兩案,甲案在前八年仍維持百分之一點五五,之後就打七折,乙案對月退休金三萬到四點三九萬者,下修至百分之一點三;月投保薪資由最高五年平均,改為採計最高十五年平均。勞工團體憂心這將造成「繳的多、領的少」。

公務人員退休則改為「九○制」,新進人員須六十五歲才能領月退,所得替代率也由現行最高九成五,調降至七成五至八成。




年金改革方案預計四月送到立法院審議,國民黨立委對年金改革仍有雜音‧已有立委揚言要提案修法,行政、考試兩院的年金改革仍有變數。

馬總統今天將聽取黨團幹部意見,明天上午召集府院黨會議後舉行記者會宣布方案;行政、考試兩院之後將舉辦第二輪學者專家及全國性團體代表座談、基層公聽會,再次拜會朝野黨團及立委爭取支持,四月完成年金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啟動修法程序。

依昨天提給立委的內容,勞保年金費率依現行費率調整機制於一○四年調至百分之九,其後每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至民國一百廿五年的上限百分之十九點五;勞工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基準也逐步延長,由現行最高五年平均,改為最高十五年平均計算。

勞保年金年資給付率也以甲、乙案下修,甲案是前八年維持現行的百分之一點五五,等到每月領取的年金金額累計超過一次給付的金額後,領取的月退休金打七折發給。乙案則是投保薪資三萬元以下維持不變,三萬到四點三九萬者下修至百分之一點三。

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昨天向國民黨立院黨團報告年金改革方案,有立委醞釀在立院修法時提出對案。

根據方案,公務人員退休制將改為「九○制」,延後退休年領;年資滿卅年、年滿六十歲,或年資滿廿五年、年滿六十五歲才能領月退,但幼兒園及中小學老師採「八五制(年資滿卅年、年滿五十五歲)」。

銓敘部長張哲琛在會中表示,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將由現行本俸兩倍的百分之七十五至九十五檢討,擬調降上限至百分之八十,但立委孫大千、廖正井當場表達反對。

此外,新進公務員將採三層退休年金制度(確定給付制兼確定提撥制並行),確定給付的公保年金及退休金上限百分之四十五,第三層年金比照勞工採確定提撥制,退休金上限百分之卅,總所得替代率上限訂為百分之七十五。

現職公務員的退休金基數計算基準擬比照勞保,改以「最後在職前若干年的平均俸額」為計算標準,而十八趴優惠存款也將提早停止,以公保養老年金取代。

針對部分已退休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偏高,甚至超過現職待遇,已退人員的退休金基數將再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