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2日 星期二

周六總統選舉日 上班要雙倍薪不能換休

本周六是總統、立委選舉投票日,勞動部表示,若勞工當天排定出勤,依法應放假一天;若當天僱主要求出勤,應發給雙倍工資,違者可處2到30萬元罰鍰。


勞動部表示,依《勞基法》規定,有投票權且原本排定本週六上班的勞工,應放假一天並照給工資,「放假一日」是指午夜0時到24時連續24小時。


但若僱主不願付加班費,能否和勞工約定換假?勞動部表示「不行」,因為投票權只限投票日當日行使,性質跟一般休假日不同,因此不可與其他工作日對調。但僱主在不妨礙勞工投票前提下,可讓勞工先去投票,回來再上班;但接下來上班必須付給雙倍工資。


勞動部舉例,若勞工當天工作8小時,僱主讓勞工前4小時去投票,後4小時再回來上班時,必須付給雙倍工資;且前4小時計入當天工時。


勞動部說,若僱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可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勞工可向各縣市政府申訴。(唐鎮宇/台北報導)